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二)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三)职业性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个人剂量监测档案应当包括:
(一)常规监测的方法和结果等相关资料;
(二)应急或者事故中受到照射的剂量和调查报告等相关资料。
工作单位应当将个人剂量监测结果及时记录在《工作人员证》中
辐射工作单位编写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年度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①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台账、 ②辐射安全和防护设施的运行与维护
③辐射安全和防护制度及措施的建立和落实
④事故和应急
⑤以及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环境辐射剂量检测国家规定的个人剂量限值?超出限值怎么办?
GB 18871-2002规定:应对每一名工作人员的职业照射水平进行控制,使之不超过下述限值:
由审管部门决定的联系5年的年平均有效剂量(但不可作任何追溯平均)20mSv。
任何一年中的有效剂量不超过50mSv。
眼晶体的年当量剂量为150mSv。
四肢(手和足)或皮肤的年当量剂量为500mSv。
环保主管部门审批个人剂量目标管理值一般为5mSv/a。超过5mSv/a的即可认定为超标。如发现个人剂量超标的,医院必须认真查找原因,落实整改措施,并对确认超标的工作人员进行干预,将其调离工作岗位或减少其从事工作时间。
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管理程序第壹章 总 则
第壹条 为实施《放射诊疗管理规定》,规范放射诊疗许可证发放工作,根据《卫生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制定本程序。
第二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zf卫生行政部门遵照本程序,负责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的相关事宜,依法履行对放射诊疗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
第三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根据本程序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内放射诊疗许可工作的具体实施程序。
第四条 卫生行政部门发放《放射诊疗许可证》,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公布受理机构名称、地点、受理和批准条件、受理时间和审批期限等事项。
第五条 yl机构开展放射诊疗工作,应当按照本程序向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取得《放射诊疗许可证》并办理相应诊疗科目登记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放射诊疗工作。
申报材料
(一)新办《放射诊疗许可证》:
1、《放射诊疗许可证》申请表一份;
2、《机构执业许可证》或《设置机构批准书》复印件一份;
3、放射诊疗技术人员一览表及其任职资格证、执业证、上岗证复印件一份(审原件留复印件);
4、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一份;
5、放射诊疗设备清单一份;
6、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7、职业病危害放射防护预评价报告
8、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放射防护评价报告;
9、《辐射安全许可证》;
10、放射质量控制与安全防护管理人员和管理制度,放射事故应急处理预案一份;
11、个人剂量监测合同;
12、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二)校验《放射诊疗许可证》
1、《放射诊疗许可证》校验申请;
2、《放射诊疗许可证》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3、放射诊疗设备、人员清单()及变动情况;
4、工作开展情况报告;
5、本年度放射工作场所监测报告;
6、本年度放射诊疗设备防护性能检测报告;
7、两年内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合格证明;
8、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监测及教育培训情况。
9、区级卫生行政部门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有关资料。
以上信息由专业从事环境辐射检测机构的佳信检测于2024/4/28 6:29:37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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